2023年3月10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外部市场护卫司公布第2023/357/AD22R1号布告,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3年3月7日第26号决议,决议保持原产于乌克兰热轧角钢的反推销税37.89%稳定,步伐无效期至2028年3月6日。涉案产物为法兰(含碳)宽度为20毫米至200毫米、低合金以及合金热轧等边角钢,波及税号7216 21 000 0、7216 40 100 0、7216 50 100 0、7216 50 990 0以及7228 70 100 0项下的产物,但不包含耐侵蚀热轧角钢。
2016年8月5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于原产于乌克兰的热轧角钢启动反推销考察。2017年10月4日,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7年10月3日第133号决议,欧亚经济同盟自2017年11月3日起正式对于乌克兰涉案产物征收37.89%反推销税。2022年3月9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于该案启动越日落复审考察。2022年5月25日,根据2022年5月23日第85号决议,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乌克兰热轧角钢反推销税的无效期延伸至2023年3月8日(含),税率保持37.89%稳定。2023年1月23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公布乌克兰热轧角钢反推销日落复审终裁表露,倡议保持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33号定夺的37.89%反推销税稳定,无效期为5年。